经济学家茅于轼在多次“炮轰”经济适用房后,日前又将矛头对准了限价房。他在报纸上撰文响应广州市政协委员、合富辉煌集团董事长扶伟聪“炮轰”限价房,认为限价房如果占了市场的主体,会破坏正常的房地产市场。笔者认为有些观点有待商榷。
首先,茅于轼先生认为“限
价房如果占了市场的主体”的设想不成立。从长期来看,一方面,地方政府不可能让限价房占市场主体,因为限价房既限房价又限地价,地方政府既少收税,又少收土地出让金,怎么可能让限价房占市场主体呢,毕竟很多地方相当长时间内仍会依赖“土地财政”。
另一方面,限价房是政策性住房,实质是调控房,而建设部相关负责人多次表示,房地产调控既要防止房价大涨也要防止房价大跌。显然,建设部也不可能要求限价房占市场主体。建设部的最新思路是,鼓励各地探讨经济租用房,防止一系列住房保障政策对将来房地产市场化改革方向形成障碍。有政府部门做住房市场化的“保护神”,限价房怎能唱主角呢。
从短期来看,包括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在内的整个政策性住房体系,以北京为例,都没有占到市场主体,2008年北京市拟建的政策性住房只占总量的40%,这个量只是计划,能否全部实现还是问号。再以广州为例,限价房今年上市项目共9个,供应套数在8000到1万套左右,按建筑面积计算,约80多万平方米,占全市商品住宅总预售比例约一成。限价房只占一成,又如何占市场主体呢?所以,茅于轼先生的“限价房如果占了市场的主体”的担忧是多余的、毫无根据的。
那么,茅于轼先生为何要“炮轰”限价房呢?他的意图在于维护市场经济,比如他说,在市场经济中,企业必须追求利润;以利润为导向,大大地繁荣了我国的房地产业。诚然,利润导向推动房地产业繁荣,但是,政府并没有强制开发商开发限价房,一个开发商可以选择限价房也可以不选择限价房,因此并不存在违法干预企业利润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