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雷风雨 实习生陈遇冬)上午从市有关部门获悉,本市大力完善廉租住房制度,进一步改善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新实施的《天津市廉租住房管理办法》从实物配租等四方面让更多住房最困难群众享受实惠。
目前本市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实行租房补贴、实物配租和公有住房租金核减三种方式,主要通过发放租房补贴,来增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承租住房的能力。今年本市对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作了硬性规定,申请实物配租的拆迁家庭由户主或由户主委托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定期抚恤金领取证》、《定期定量补助领取证》)、《天津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住宅房屋货币补偿)、《房地产权证》或《天津市公有住房租赁合同》等相关证件,向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据介绍,新办法明确规定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要经过五个程序:申请家庭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街道办事处受理、初审后,对符合条件的,送交区(县)房管局复核;区(县)房管局将复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上报市国土房管局核准后,区(县)房管局通知申请人将拆迁补偿安置费存储到指定账户,向申请人开具存储凭证,组织符合配租条件的申请人摇号、排序、选房,并公布配租结果;申请人按区(县)房管局通知要求签约,办理入住手续并入住。
另外,廉租住房租房补贴保障范围扩大后,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600元(含),因“重大疾病等特殊变故”导致原房屋置换、变卖2年以上的特殊困难家庭可以申请廉租住房租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