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报讯【记者 王月 通讯员 吴梅】本市廉租住房、经济租赁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四个新政策近日出台并从昨日开始受理申请。记者从市国土房管局了解到,首日全市共接待群众咨询2000余人次,受理各类住房保障申请100余件。需要提醒市民的是,申请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所对应的申请部门不同,请市民“对号入座”以免跑冤枉路。
昨天上午10点,记者在河西区房管局住房保障受理现场看到,许多前来咨询的市民对住房保障的新政策还缺乏足够的了解,不少人并不符合保障住房申请条件,而符合条件的又没带齐手续和证件。其实,申请人需要提供的基本要件大致一样,包括户籍簿、身份证、住房的产权证和租赁合同、收入证明以及《天津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据市国土房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土房管、民政、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已做好充分准备,接受群众咨询并受理申请。为加快办件速度,使更多符合条件的群众尽快享受政策,也提醒市民严格按照四个住房保障政策申请条件要求携带相应的申请要件,到区(县)相关部门提出申请。
其中廉租住房制度的申请请到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购买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须向拆迁房屋坐落区房管局提出申请、申请租房补贴资格向负责其房屋拆迁的拆迁单位提出申请、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向户籍所在区房管局提出申请。预计到今年年底,四项住房保障新政策将为10万户家庭提供住房保障。